章節(jié) |
名稱 |
GB4706.7-2004 |
GB4706.7-2014 |
備注 |
是否需要試驗 |
1 |
范圍 |
本部分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的真空吸塵器和吸水式清潔器具,包括動物清潔用真空吸塵器的安全。其額定電壓不應(yīng)超過250 V,本部分也適用于中央吸塵器。 |
GB4706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的電動真空吸塵器和吸水式清潔器具的安全,包括用于動物清潔的真空吸塵器,其單相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250 V,同時也適用于中央吸塵器和帶有充電電池的自動清潔器具。 |
新增適用的器具說明 |
無需試驗 |
然而,一般說來本部分并未涉及:
——無人照看的幼兒和殘疾人使用器具時的危險
——幼兒玩耍器具的情況 |
一般說來本部分不涉及:
——人員(包括幼兒):
體力、感知和智力缺乏;或
經(jīng)驗和常識缺乏;
避免此類人員在沒有監(jiān)護或指導(dǎo)下使用器具可能產(chǎn)生的危險;
——幼兒玩耍器具的情況。 |
完善原有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注103:本部分不適用于:
——為工業(yè)目的專門設(shè)計的吸塵器;
——打算使用在經(jīng)常產(chǎn)生腐蝕性或爆炸性氣體(如灰塵、蒸汽或瓦斯氣體)特殊環(huán)境場所的器具; |
注103:本部分不適用于:
——專為工業(yè)用途而設(shè)計的器具;
——打算在經(jīng)常產(chǎn)生腐蝕性或爆炸性氣體(如灰塵、蒸汽或瓦斯氣體)特殊環(huán)境場所使用的器具;
——用于商業(yè)目的的濕式和干式真空清潔器,包括動力刷(GB 4706.93)。 |
增加不適用情況 |
無需試驗 |
2 |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
ISO 6344-2 磨料層 磨料顆粒尺寸分析 第二部分:批量使用磨料顆粒尺寸分布的決定12頁到220頁 |
ISO 6344-2涂附磨具用磨料 粒度分析 第2部分:粗磨粒P12~P220粒度組成的測定(Coated abrasives – Grain size analysis – Part 2:Determination of grain size distribution of macrogrits P 12 to P 220) |
完善原有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無 |
GB/T5465.2-2008 電氣設(shè)備圖形符號 第2部分:圖形符號(IEC60417 DB:2007,IDT)
IEC 60312 家用真空吸塵器性能測試方法(Vacuum cleaners for household use − Methods of measuring the performance) |
新增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
無需試驗 |
3 |
術(shù)語和定義 |
3.1.9 代替:
Pm由下式計算:
Pm = 0.5(Pf+Pi)
式中:
Pf 是在吸口敞開的情況下,吸塵器連續(xù)工作3min后測得的輸入功率,用W表示。如果吸口封閉,任何提供保護氣流,用以冷卻電動機的裝置允許工作。
Pi 是在吸口封閉情況下,吸塵器連續(xù)工作20s時測得的輸入功率,用W表示。如果吸口封閉,任何提供保護氣流,用以冷卻電動機的裝置不允許工作。
試驗時,吸塵器應(yīng)裝有干凈的濾塵器和集塵袋,任何收集液體的容器應(yīng)該是空的。如果吸塵器僅使用一根軟管,則不使用該軟管。 |
3.1.9 代替:
Pm由下式計算:
Pm = 0.5(Pf+Pi)
式中:
Pf — 在吸口敞開狀態(tài)下工作3 min后所測得的輸入功率,單位瓦特(W);
Pi — 測試Pf后,封閉進氣口使器具工作20 s時測得的輸入功率。進氣總管關(guān)閉后,任何用來提供氣流以冷卻電動機的閥門和類似裝置失效,借助工具才能調(diào)整的裝置除外。單位瓦特(W);
器具測試時裝有干凈的濾塵器和集塵袋,如果還帶有收集液體的容器,則容器應(yīng)空載。如果器具只帶一根軟管使用,則拆下可卸的吸嘴和接管,并將軟管自然伸直展開。如果器具帶有備用的軟管,則工作時不使用該軟管。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在框架尺寸1.5 m × 1.5 m 范圍內(nèi)的威爾頓地毯上運行,地毯應(yīng)符合IEC 60312規(guī)定的要求;器具吸口敞開,并使用干凈的集塵袋或過濾器。 |
完善原有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3.101
吸水式清潔器
water-suction cleaning appliance
用于吸除可能含有泡沫洗滌劑水溶液的器具。 |
3.101
吸水式清潔器 water-suction cleaning appliance
用于吸入可能含有洗滌劑和塵埃水溶液的器具。 |
完善原有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
|
3.104
動力清潔頭 motorized cleaning head
安裝在器具軟管或軟金屬管末段,包含一個真空吸塵器供電的電機的附件。 |
3.104
動力清潔頭 motorized cleaning head
一個由器具供電的帶有電機的附件,其一端與手持的軟管或接管相連接。 |
完善原有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無 |
3.105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 automatic battery-powered cleaner
不需用人操作按照預(yù)先設(shè)定區(qū)域,或依靠器具自身控制在某一區(qū)域運行的真空吸塵器。
清潔器包括運動體,以及必要的充電座。 |
新增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無 |
3.106
充電座 docking station
可提供以下功能的單元:
— 手動或自動電池充電;
— 塵埃去除;
— 數(shù)字處理,以及
— 為移動部分提供動力。
注:充電座也被稱為基座。 |
新增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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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增加:
21.101至21.104的試驗,各使用一根新軟管。 |
5.2 增加:
21.101~21.105的每項試驗都使用新的軟管。 |
完善標準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5.101安全特低電壓下工作的載流軟管不進行21.101至21.104的試驗。 |
5.101 在安全特低電壓工作的載流管不進行21.101~21.105的試驗。 |
完善標準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6 |
分類 |
6.1 修改:
真空吸塵器和吸水式清潔器應(yīng)為Ⅰ類、Ⅱ類或Ⅲ類。
動物清潔用的真空吸塵器應(yīng)為Ⅱ類或Ⅲ類。 |
6.1 修改:
真空吸塵器和吸水式清潔器應(yīng)為Ⅰ類、Ⅱ類或Ⅲ類。
用于動物清潔的真空吸塵器應(yīng)為Ⅱ類或Ⅲ類。
額定電壓不超過 150 V 真空吸塵器可以是0類。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的固定裝置如果額定電壓不超過 150 V 可以是0類。 |
新增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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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增加:
器具應(yīng)標出附件的引出線的最大負載(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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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增加:
器具應(yīng)標明其額定輸入功率和電源輸出口的最大輸出負載(如果提供)的總和,用瓦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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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標準內(nèi)容 |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需符合附錄B的7.1條款要求。 |
7.6 增加:
[ IEC 60417中符號5935 ] 吸水式清潔器具的動力清潔頭 |
7.6 增加:
[ GB/T 5465.2-2008中符號5935 ] 清潔用電動吸水清潔頭 |
標準改為國標 |
無需試驗 |
7.12 增加
如果使用IEC 60417中的符號5935,應(yīng)解釋其含義。 |
7.12 增加
如果使用GB/T 5465.2-2008中的符號5935,應(yīng)解釋其含義。 |
標準改為國標 |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需符合附錄B的7.12條款要求。 |
7.14 增加:
IEC 60417-1中的符號5935的高度至少為15 mm。
通過測量確定其是否合格。 |
7.14 增加:
GB/T 5465.2-2008中的符號5935的高度至少為15 mm。
通過測量確定其是否合格。 |
標準改為國標 |
無需試驗 |
7.101 動力清潔頭應(yīng)標注:
吸水式清潔器具的動力清潔頭,除了那些工作電壓到24V的III類結(jié)構(gòu)的清潔頭,應(yīng)標出IEC 60417-1的5935符號。 |
7.101 動力清潔頭應(yīng)標注:
除工作電壓不高于24 V的Ⅲ類結(jié)構(gòu)以外,吸水式清潔器的動力清潔頭,應(yīng)使用符合GB/T 5465.2-2008中的符號5935要求的標志標注。 |
標準改為國標 |
無需試驗 |
8 |
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 |
8.1.1 增加:
如果說明書中聲明,更換燈泡或傳動皮帶且需借助工具將其取下的部件,如果符合下列條件,不認為是可拆卸部件:
— 在打開蓋子前,一個將吸塵器與供電電路斷開的說明,標在蓋子上,或者在拆開期間可見的部件上,并且:
—移開蓋子后,可觸及帶電部件至少有一層基本絕緣。 |
8.1.1 增加:
如果說明書中聲明,在更換燈泡或傳動皮帶時需借助工具才可拆卸的部件,如果符合下列條件,這些部件不認為是可拆卸部件:
— 器具切斷電源連接的說明,在打開蓋子前或取下蓋子后應(yīng)清晰可見,并且;
—蓋子取下后,可觸及帶電部件至少有基本絕緣保護。 |
完善標準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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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增加:
增壓裝置在結(jié)構(gòu)上允許經(jīng)常工作。 |
11.5 增加:
調(diào)壓裝置通過結(jié)構(gòu)設(shè)置保障正常動作。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的充電座在0.94或1.06倍額定電壓下運行,取最不利條件。
如果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的充電座包含吸入模式,3.1.9的試驗條件適用。 |
新增內(nèi)容 |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需符合附錄B的11.7條款要求。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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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代替:
用手將儲液容器用含有大約1 % NaCl的水溶液完全注滿且略微過量,在1min內(nèi)將等于容器容積15 % 或0.25 L的這樣的溶液,兩者中取較大者,再緩緩注入容器中。 |
15.2 代替:
用約含1 % NaCl的水溶液注滿器具的液體容器,將等于容器容積15 % 或0.25 L(兩者中取較大者)的水溶液在大約1 min的周期內(nèi)均勻注入容器。 |
完善標準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15.101 吸水式清潔器的動力清潔頭應(yīng)能夠防止進入的溶液與帶電部件接觸。
通過下述試驗來確定其是否合格:
動力清潔頭應(yīng)經(jīng)受IEC 60068-2-75規(guī)定的沖擊試驗,沖擊量為2 J。動力清潔頭被剛性支撐,對外殼上每個可能的薄弱點進行3次沖擊。
試驗后按照IEC 60068-2-32程序1的要求進行自由落體試驗。從100 mm的高度跌落到厚度不小于15 mm的鋼板上4 000次。
跌落試驗次數(shù)如下:
— 器具右側(cè)1 000次;
— 器具左側(cè)1 000次;
— 器具正面1 000次;
— 器具清潔面1 000次。
動力清潔頭按照IEC 60529中14.2.7的要求進行試驗,使用含1 % NaCl的水溶液。
試驗后,動力清潔頭應(yīng)經(jīng)受16.3的電氣強度試驗,在帶電部件與溶液間施加電壓,檢查絕緣上應(yīng)沒有能造成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低于29章規(guī)定值的鹽溶液痕跡。
注: 工作電壓不超過24 V的Ⅲ類結(jié)構(gòu)的動力清潔頭不進行該試驗。 |
15.101 吸水式清潔器的動力清潔頭應(yīng)能夠防止進入的溶液與帶電部件接觸。
通過下述試驗來確定其是否合格:
動力清潔頭應(yīng)經(jīng)受GB/T 2423.55規(guī)定的沖擊試驗,沖擊量為2 J。動力清潔頭被剛性支撐,對外殼上每個可能的薄弱點進行3次沖擊。
試驗后按照GB/T 2423.8程序1的要求進行自由落體試驗。從100 mm的高度跌落到厚度不小于15 mm的鋼板上4 000次。
跌落試驗次數(shù)如下:
— 器具右側(cè)1 000次;
— 器具左側(cè)1 000次;
— 器具正面1 000次;
— 器具清潔面1 000次。
動力清潔頭按照GB 4208-2008中14.2.7的要求進行試驗,使用含1 % NaCl的水溶液。
試驗后,動力清潔頭應(yīng)經(jīng)受16.3的電氣強度試驗,在帶電部件與溶液間施加電壓,檢查絕緣上應(yīng)沒有能造成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低于29章規(guī)定值的鹽溶液痕跡。
注: 工作電壓不超過24 V的Ⅲ類結(jié)構(gòu)的動力清潔頭不進行該試驗。 |
標準改為國標 |
無需試驗 |
16 |
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
16.3 增加:
載流軟管除它們的電氣連接外,在溫度為(20 ± 5)℃,含1% NaCl的水溶液中浸泡1 h。當軟管還浸泡在水溶液時,在每根導(dǎo)線與其他連接在一起的導(dǎo)線間施加2000 V電壓5 min;然后在所有導(dǎo)線與水溶液間施加3 750 V電壓1 min。 |
16.3 增加:
除電氣連接部分外,將載流管浸入溫度為(20 ± 5)℃,含1% NaCl的水溶液中1 h。載流管保持浸入狀態(tài),在每個導(dǎo)體與其他所有導(dǎo)體間施加2000 V電壓5 min;在所有導(dǎo)體與水溶液間施加3 000 V電壓1 min。 |
變更試驗電壓數(shù)值 |
無需試驗 |
19 |
非正常工作 |
19.1 增加:
19.7試驗僅對動力清潔頭進行。
帶有閥門的吸水式清潔器具還應(yīng)進行19.101的試驗。
帶有調(diào)壓裝置的器具,調(diào)壓裝置工作后不能電控解除增壓的,進行19.102的試驗。
中央吸塵器進行19.103的試驗,如果適用,還應(yīng)進行19.104的試驗。 |
19.1 增加:
19.7試驗僅對動力清潔頭和中央真空吸塵器的分離風扇電機進行。
帶有閥門的吸水式清潔還應(yīng)進行19.101的試驗。
帶有調(diào)壓裝置的器具,調(diào)壓裝置工作后不能電控解除增壓的,進行19.102的試驗。
中央吸塵器進行19.103的試驗,如果適用,還應(yīng)進行19.104的試驗。 |
新增內(nèi)容 |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需符合附錄B的19.1條款要求。 |
19.7 增加:
對動力清潔頭進行鎖住旋轉(zhuǎn)刷或類似裝置30s的試驗。 |
19.7 增加:
鎖住動力清潔頭的旋轉(zhuǎn)刷或類似部件運行30 s。
中央吸塵器的分離風扇電機運行至穩(wěn)定狀態(tài)建立。 |
新增內(nèi)容 |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需符合附錄B的19.7條款要求。 |
19.9 不適用 |
19.9 代替:
帶有吸塵功能的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的充電座,在額定電壓下試驗,進氣口完全關(guān)閉運行至穩(wěn)定狀態(tài)建立。
繞組溫度不應(yīng)超過表8的規(guī)定值。 |
新增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20 |
穩(wěn)定性和機械危險 |
20.2增加:
注102:有關(guān)運動部件的要求不適用于刷子和類似裝置。該要求不適用于當更換零件時變成可觸及的部件和只有當刷子和類似裝置工作時才動作的部件。 |
20.2增加:
注102:有關(guān)運動部件的要求不適用于旋轉(zhuǎn)刷和類似裝置,也不適用于在允許安裝改變功能的附件時外露的運動部件。 |
完善標準內(nèi)容 |
無需試驗 |
21 |
機械強度 |
—— |
—— |
正文章節(jié)無變化 |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需符合附錄B的21.201條款要求。 |
22 |
|
無 |
22.101 帶動力清潔頭的器具在吸水清潔模式運行,除工作電壓為24 V的Ⅲ類結(jié)構(gòu)外,清潔頭應(yīng)在動力下運行。
通過檢查標志和動力清潔頭試驗確定是否合格。 |
新增內(nèi)容 |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需符合附錄B的22.40、22.201.22.202條款要求。 |
22.40 增加:
對于吸水式清潔器具,應(yīng)裝有全極斷開開關(guān)。 |
無 |
取消內(nèi)容 |
24 |
元件 |
—— |
—— |
正文章節(jié)無變化 |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需符合附錄B的24.201條款要求。 |
25 |
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 |
25.7 修改:
電源線不應(yīng)輕于下列規(guī)格:
— 裝有最重的附件但不包括電源線,質(zhì)量不超過 1.5 kg 的手持式器具:
● 如果是橡膠絕緣,普通硬橡膠護套軟線為IEC 60245的53號線;
● 如果是聚氯乙烯絕緣,普通聚氯乙烯護套軟線為IEC 60227的52號線。
— 用于動物清潔的器具:
● 普通聚丁橡膠護套的軟線為IEC 60245的57號線;
● 如果是聚氯乙烯絕緣,普通聚氯乙烯護套軟線為IEC 60227的42號線。
— 其他器具:
● 如果是橡膠絕緣,普通硬橡膠護套軟線為IEC 60245的53號線;
● 如果是聚氯乙烯絕緣,普通聚氯乙烯護套軟線為IEC 60227的53號線。 |
25.7 修改:
電源線不應(yīng)輕于下列規(guī)格:
— 裝有最重的附件但不包括電源線,質(zhì)量不超過 1.5 kg 的手持式器具:
● 如果是橡膠絕緣,普通硬橡膠護套軟線為GB/T 5013.1的53號線;
● 如果是聚氯乙烯絕緣,普通聚氯乙烯護套軟線為 GB/T 5023的52號線。
— 用于動物清潔的器具:
● 普通聚丁橡膠護套的軟線為GB/T 5013.1的57號線;
● 如果是聚氯乙烯絕緣,普通聚氯乙烯護套軟線為GB/T 5023的42號線。
— 其他器具:
● 如果是橡膠絕緣,普通硬橡膠護套軟線為GB/T 5013.1的53號線;
● 如果是聚氯乙烯絕緣,普通聚氯乙烯護套軟線為GB/T 5023的53號線。 |
標準改為國標 |
無需試驗 |
25.23 增加:
軟管中的載流導(dǎo)線應(yīng)有一層至少與IEC 60227的52號線 2 × 0.75 mm2 厚度相當?shù)淖o套。
注101: 導(dǎo)線可由鍍銅鋼絲構(gòu)成。 |
25.23 增加:
軟管中的載流導(dǎo)線應(yīng)有一層至少與GB/T 5023的52號線 2 × 0.75 mm2 厚度相當?shù)淖o套。
注101: 軟管中的導(dǎo)體可由鍍銅鋼絲構(gòu)成。 |
標準改為國標 |
無需試驗 |
30 |
耐熱耐燃 |
—— |
—— |
正文章節(jié)無變化 |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需符合附錄B的30.2.3條款要求。 |
附錄B |
(規(guī)范性附錄) 由充電電池供電的器具 |
無 |
GB 4706.1-2005中該章除下述內(nèi)容外,均適用。
注:本附錄中增加的條款編號從201開始。
6 分類
6.1由充電電池供電的器具應(yīng)為Ⅱ類或 Ⅲ類。
7 標志和說明
7.1 增加;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應(yīng)有如下標志:
—— 生產(chǎn)廠或制造商名稱,商標或識別標志;
—— 移動部件充電座型號或系列號。
7.12 增加: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應(yīng)提供針對室內(nèi)環(huán)境和經(jīng)常維護的警告說明。
11 發(fā)熱
11.7 增加: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的移動部件,當電池放電至清潔模式結(jié)束時,試驗結(jié)束。
19 非正常工作
19.1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的移動部件進行19.7 的試驗,試驗依靠電池供電。
19.7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的移動部件電機堵轉(zhuǎn)。
21 機械強度
21.201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的移動部件應(yīng)有足夠的機械強度。
通過下列試驗確認是否合格。
60 kg 負載均勻放置在移動部件頂部 60 s,試驗中,不應(yīng)有短路現(xiàn)象發(fā)生。試驗后,不應(yīng)有導(dǎo)致不符合本標準要求的可見損傷。
22 結(jié)構(gòu)
22.40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的移動部件應(yīng)裝有器具開關(guān)。
22.201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的移動部件應(yīng)裝有:
— 在離開清潔表面,接近危險部件1 s 內(nèi)停止運動的裝置;
— 防止移動部件從清潔表面(例如:樓梯等)跌落的裝置,當移動部件到達邊界時應(yīng)有感應(yīng),轉(zhuǎn)換方向繼續(xù)清潔。
通過視檢和試驗確認是否合格。
22.202 在傾斜表面工作時,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移動部件的運行速度不應(yīng)過大。
通過下述試驗確認是否合格。
在11章試驗時測量移動部件的速度。
將移動部件在一個和水平面成10°角的玻璃表面直接向下運行,測量其運動速度,測量速度不應(yīng)超過初始速度的 10 %。
24 元件
24.201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中安裝符合19.7要求的熱斷路器和電子線路保護器不應(yīng)是自復(fù)位的。
通過視檢確認是否合格。
30 耐熱和耐燃
30.2 增加:
電池供電式自動清潔器30.2.3適用。 |
新增內(nèi)容 |
需要試驗 |